“互聯網+”時代黨群干部應增強“三種能力”
據最新的國家數據統計顯示,截止2014年底,我國網民規模達到6.49億,互聯網普及率為47.9%,其中,手機網民規模達5.57億,互聯網、智能手機越來越成為人們生活的必需品。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黨群組織能否凝聚職工,擔當好職工集體意志的代表和維護者,履行好服務、教育、建設、參與、維護等職能,作為黨群干部,其自身的素質能力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為此,企業黨群干部在“互聯網+”時代應增強三種能力。
一、 堅定信仰,把握輿情的能力
“互聯網+”時代的到來,深刻細致地改變著人們的生活方式和思維定勢。通過互聯網,人們可以足不出戶解決生活所需;通過互聯網,人們可以第一時間獲悉世界資訊,了解和跟蹤新聞熱點。網絡,使人類個體和居于全球不同地域的各類社會群體共享信息平臺,縮小了距離,增進了融合;網絡,也催生了一個人人都有話語權,人人手握麥克風的時代。只要愿意,人們可隨時隨地通過微信、微博、QQ、網上論壇等社交平臺,發布信息,發表言論,宣泄情感。信息互聯網作為一種新型媒介,在帶給人們便捷的同時,也不乏存在一些弊端,互聯網信息真假難辨,良莠不齊,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通過微信、微博、QQ群等社交平臺,發布虛假信息的現象也屢見不鮮。為此,國家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在第291條中專門增加了一款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專家提醒網友們,現在微信、微博、論壇上的信息量相當大,如果為了賺取關注度或點擊量,故意別有用心地編造發布虛假信息,以往可能最多是治安處罰,行政拘留幾天,但以后,這種行為就可能構成犯罪了,其中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坐7年牢。當然,網友們對信息不加甄別、不加思考盲目轉發,同樣可能觸犯這一條規定。為此,面對海量云集、五花八門、真假難辯、良莠不齊的網上信息,黨群干部必須要有敏銳的洞察力和鑒別能力,樹立堅定的理想信仰,堅定黨的領導,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不動搖,堅決防止在多種思潮中迷失方向、迷失自我,人云亦云;要經得起多元思潮的沖擊,不斷增強把握輿情的能力,清醒地辨析和引導職工把握主流思想,弘揚主旋律,傳遞正能量。
二、 勤奮努力,提高學習的能力
“互聯網+”時代,知識更新不斷加快,職工的學歷水平、專業層次、文化素養、法律意識、維權意識不斷增強,職工群眾的訴求日趨多元化,這就要求黨群干部不但要有一定的業務知識、工作能力,還要勤奮努力、不斷提高學習的能力。既要學習政治法律知識、企業管理知識,還要學習生產知識,信息技術知識……,在不斷熟稔自己業務的同時,持續拓寬自己的知識涉獵領域。唯有這樣,才能真正成為職工群眾的“貼心人”,才能在做好黨群工作中贏得主動權和職工群眾的信賴支持,也才能真正實現黨群工作的“有為有位”。為此,黨群干部必須要努力提升自己的學習能力,在增加個人知識總量,提高知識質量的同時,不斷加強學習成果的轉化,學以致用,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在持續學習中不斷提升履職能力和履職效果。
三、 推陳除新,提高運用新平臺的能力
當下,互聯網為各社會群體構建了一個開放包容交流的平臺,順應“互聯網+”,黨群工作應主動出擊,順勢而為,借帆出海,提高運用互網絡這一新平臺的能力,主動利用網絡平臺,推出自己的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將職工群眾關注的信息由傳統的平面紙媒傳遞,改變為及時通過互聯網立體式推送,職工不但可以直接提取信息,也可參與互動,反應自己的心聲和意見,實現與職工群眾的零距離溝通交流,拉近各類職工群體與企業的心理距離。黨群干部不僅要會用、能用互聯網平臺,更要善用、活用互網絡平臺,以積極、主動、互動的態度,以公開、透明、快速的方式,接受職工群眾的監督,真正通過互網絡平臺,達到教育職工群眾、引導職工群眾、服務職工群眾的目的,從而提升企業黨群工作的質量和效果。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加快推進網絡強國建設。拓展網絡經濟空間,大力實施“互聯網+”行動計劃,發展物聯網技術和應用,發展分享經濟,促進互聯網和經濟社會融合發展。黨群干部只有增強以上三種能力,才能順應時代發展要求,更好的履職,服務企業職工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