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裝集團考核組到公司檢查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12月27日上午,重裝集團黨委書記向新剛一行帶領重裝集團考核組到公司檢查考核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參加了會議。
會上,公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蘭公明就公司2016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中央八項規定”、黨的紀律建設、黨員干部教育監督管理、專項治理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等方面工作情況向考核組進行了匯報。
在聽取匯報后,向書記作了講話。他對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給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四點要求。一是要明確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企業各級黨組織既是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領導主體,也是工作主體、落實主體,要承擔主要責任,班子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二是要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的監督責任。紀委作為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必須明確并落實好監督責任,要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督促檢查監督相關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任務,嚴肅查處腐敗問題和作風問題,集中精力抓好監督執紀問責。三是要落實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干部“一崗雙責”。四是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落實。
會后,考核組還組織職工代表、管理干部和技術人員代表對公司領導班子及班子成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行了民主測評。(文/趙亮 圖/韓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