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煤機公司開展2021年度環境因素定期監測工作
根據《環境保護法》和《環境監測管理條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每年定期開展一次環境監測。4月12日至13日,公司開展2021年度環境因素監測工作。
《環境保護法》第二十一條:排污者必須按照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的要求和國家環境監測技術規范,開展排污狀況自我監測。排污者按照國家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并經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所屬環境監測機構檢查符合國家規定的能力要求和技術條件的,其監測數據作為核定污染物排放種類、數量的依據。
公司委托陜西中測檢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公司污染物排放口進行取樣和分析。此次監測針對熱加工分公司拋丸機粉塵和淬火油槽油煙、金結分公司拋丸機粉塵和焊接煙塵、總裝配分公司4套噴漆房的揮發性有機廢氣無組織和有組織排放、各生產車間的噪聲9臺柴油叉車尾氣及公司生活污水、食堂油煙進行監測取樣。
通過監測,公司環保管理人員及時掌握檢測數據結果,明確下一步環保工作的方向和重點。(師淑靜 賈政)